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鹰潭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工作事项,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并取得一定成效。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形成年度法治政府年度报告,现将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涉及我局的任务举措共有6个。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力。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在工作中的领导、决策与执行等全过程,把法治建设作为考核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的重要指标,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人人明确,并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业务培训中安排学法任务,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带动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在每个季度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涉及我局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三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制定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新增“四法两条例一办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定期开展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考法、述法“五法并举”机制,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严格规范立法程序提升质效。2023年4月26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鹰潭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同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4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鹰潭市既有住房加装电梯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的同时,也前往了全国第一个、迄今为止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加梯立法的山东省济南(莱芜)市学习考察,日前已完成立法调研报告并按照法定程序提起审议;二是统筹开展部门法规清理工作。按照要求对我局建市以来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等文件进行清理,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需要修改的,重新启动新文件的制定程序,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经内部法定程序流转后,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结果的公告》宣告失效;梳理出局牵头起草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经局内部法定程序审议后上报;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法治工作机构坚守法治底线,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流转必经程序。截至日前,我局2023年共公平竞争审查10件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其中1件在审查过程中与起草机构沟通后修改。
(三)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一是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策,保证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局机关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服务;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决策。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遵循《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及其适用规则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举行我局首次行政处罚听证会,出具听证报告两份、听证复核意见书两份,重视行政处罚案卷未结案工作,积极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履行行政处罚法定程序,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长期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案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实施《鹰潭市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鹰潭市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配合省厅开展2023年全省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全市抽查在建工程市场行为逐步规范,现场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三是持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说理式、劝导式、柔性执法,规范在行政执法中用语,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涉及19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日常通过工作联络群,宣传解读法律法规政策,使法治理论深入工地一线,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面开展行政执法领域自查工作,补齐行政调解短板,发挥专业性调解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房地产、物业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房地产矛盾纠纷专业调解、物业矛盾纠纷专业调解数件,落实《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全年我局共有行政诉讼案件4起,经法院审理全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通过参加应诉、旁听庭审活动,培养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有效预防了行政风险。
(六)加强制约监督,提升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遵循《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监督,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同时按照司法局相关要求进行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现局共有40人取得执法证,持证执法人员40人已全部完成执法人员入库,开展从2021年至今的共125卷案卷进行自查评估整改,规范执法案卷归档,案卷自查整改率100%,重点对局属各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评议考核,防止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现象发生,截至目前,我市住建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41件;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局网站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公示,2021年以来,主动公开742余条信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认真办理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及时纠正行政执法过错,并将办理结果第一时间答复投诉人。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深入。住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想和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但仍有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局法治建设的认识不深入,法治思想、法治素养、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具体工作中,部分住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不够深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
(二)部分执法人员学习法律主动性不够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对办理案件的适用法律把握不够准确,新的执法手段运用不多,特别是在调查取证阶段,对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不多,同时在建筑市场规范查处过程中仍然存在调查手段单一、调查措施力度弱、调查取证难度大等多方面问题。推动加强案件流转、案件调查、案件办结率不高仍是当前存在的短板。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还不系统,还没有形成长效制度。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2023年度局法治建设工作中,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勇担法治建设的“组织者”。
(二)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其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着力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勇担法治建设的“推动者”。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对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坚持亲自协调,对重大任务坚持亲自督导,坚持在局党组会上讨论研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勇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党组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循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勇担法治建设的“监督者”。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全市抽查在建工程市场行为逐步规范,现场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尊重生效行并执行政复议决定,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情况;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勇担法治建设的“维稳者”。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
(六)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勇担法治建设的“传播者”。统筹组织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扩大局对外宣传宪法影响力,12月1日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重点现场宣讲《鹰潭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鹰潭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现场发放宣传手册600份,对内营造宪法学习氛围,局内悬挂宪法宣传横幅、海报,制作宪法宣传专栏进行宣传学习;统筹组织参与江西干部学院网课学习、日常普法考试和全市组织的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压实内部普法责任,组织党组按期审议普法年度履职报告。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明年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着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一是法治建设理论学习作为常态化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在每季度的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涉及我局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四法两条例一办法”学习,不断调整理论学习方式、方法,着力推进日常法律工作学习,将法治建设的认识提高作为常态化工作;三是继续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考法、述法“五法并举”机制实施。
(二)进一步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建设。一是强化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深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二是强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要求,细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办理涉法涉诉案件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实施三项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遵守三项制度的自觉性,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考核、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四是强化落实普法宣传主体责任。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五是强化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完善住建领域信用机制建设,加强和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强化信用惠民便企。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