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12日
《鹰潭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23—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经批准的《规划》是我市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或修改的,应当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
附件:鹰潭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23-2035年)说明书-主城区分册.pdf
关联解读:【文字解读】鹰潭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23—2035年)批后公示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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